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增加脱硝用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1-1-14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1. 招标条件
2021年度增加脱硝用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度增加脱硝用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2 规模:本次采购的液氨用于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亚临界燃煤机组(4×330MW)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系统的生产。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4×330MW机组采用SCR烟气脱硝工艺,脱硝装置按一炉一反应器布置。每台脱硝装置的烟气处理能力为相应锅炉BMCR工况时的100%烟气量,脱硝效率#3及#4炉按NOX排放浓度≤100mg/Nm3控制,#5及#6炉按NOX排放浓度≤80mg/Nm3控制,每台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018t/h蒸汽,烟气量265.7Nm3/s(湿态、标准状况、锅炉设计煤种)。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设置氨区系统,液氨专用槽罐车运来的液氨由装卸臂接入氨区系统,通过槽罐车与液氨储罐的液氨压差以及卸氨压缩机将液氨卸入到液氨储罐中,每个液氨储罐的有效容积为85m3,卸氨压缩机的排气量为60 Nm3/h。液氨储罐的液氨经过蒸发器产生氨气,通过SCR装置供脱硝使用。要求供方在收到液氨供货通知后2天内按要求数量用液氨专用槽罐车运输供货到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氨区并负责卸货,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建设工期:/
2.4 范围划分: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增加脱硝用液氨采购项目根据年度用量划分二个段,比例为8:2。见下表:
范围划分
| 数量(公斤)
|
第一段
| 880000
|
第二段
| 220000
|
注1:明细表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方采购订单量为准。
注2:根据招标方实际液氨年度生产用量,招标方合同量均匀兑现排序为第一段、第二段;但不保证足额兑现。
注3:本项目分二个段,每个段单价报价相同、投标品牌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段。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第一段),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第二段);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价格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液氨采购招标项目标的为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运行用液氨,预估用量为1100000公斤。液氨采用合成氨工艺,其质量要符合GB536-1988优等品的要求。
2.6 交货地点: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预计2021年11月开始。实际执行日期根据合同签订情况可能提前。接到电厂通知后分批送货并负责卸货、分次结算,按实际到厂过磅数量结算付款(乙方提供增值税13%发票),本次采购的标的物签订框架协议,单价固定不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个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电厂液氨供货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2.5本项目分二个段,每个段单价报价相同、投标品牌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段。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第一段),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第二段);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价格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1日9:00起至2021年11月2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日0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海西路291号
联系人:王先生(商务)、刘先生(技术)
电话:18305236585(商务)、13952385682(技术)
电子邮件:haw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4000101086(电商平台客服);4000101086-8123(杨先生)
电子邮件:526852926@qq.com(如电话无人应答可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