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1月11日 16:08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信息化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东营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1日 16:0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东营市登州路69号山东东岳一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东营市登州路69号山东东岳一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8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梦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60635330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营市府前街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188606519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营市登州路6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许梦媛18860635330 |
| 附件: |
| 附件1 | 本项目采购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信息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营市登州路69号山东东岳一楼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ZBDY2021-2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品目:A包:B060102监控系统工程安装;B包: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C包: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D包: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行业划分: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预算金额:184万元;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包号
| 采购
项目名称
| 采购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 A包
| 办税服务厅监控系统
| 需要在新厅安装28个点位的视频和音频监控系统,并提供不少于90日的数据存储,并通过视频数据专线向总局、省局、市局传输。对发票仓库、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改造。
| 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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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包
| 办税服务厅智能办税设备和系统
| 1、智能导税台、内网智能排队系统升级、网办区智能排队系统。需要定做大型智能导税台,为导税分流、业务咨询、易事简办等岗位提供7个工位,并为内外网叫号系统提供对接整合功能。升级内网窗口智能排队系统、采购网办区智能排队系统,实现人工窗口、来厅使用自助电脑纳税人排队和辅导服务安排,并与智能导税台整合联通。
2、无感实名办税系统。通过软硬件系统采集区域内纳税人信息并与省局实名办税系统后台数据库比对,对通过实名认证的发送内外网办税点位不需再次实名认证。
3、自助上网办税台。采购24台自助上网办税台,为纳税人自助办税提供较好的设备条件,并与网办区智能排队系统、无感实名认证系统实现应用数据整合。
4、触摸式评价显示屏。采购16台触摸评价显示屏,升级现在的窗口外屏,并为纳税人提供“好差评”评价环境。
| 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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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包
| 自助办税设备
| 购买虚拟迎宾机器人1台、自助发票发售机5台、自助发票代开机(包含POS功能)2台、自助综合服务机(包含车购税征收和社保征收功能、POS功能)1台、自助税务UKEY发放发行机1台
| 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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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包
| 网络安全设备
| 采购2台防火墙用于强化网络安全性
|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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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应商可以同时报多个包,同时中多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促进残疾人就业。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5个工作日内)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但已过限制期的。4.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营市登州路69号山东东岳一楼102室
方式: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营市登州路69号山东东岳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营市登州路69号山东东岳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做好磋商报名及磋商准备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东营市府前街7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8860651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登州路69号
联系方式:许梦媛1886063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梦媛
电 话: 1886063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