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XDG-2009-95号(原仪表厂)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地铁保护区监测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XDG-2009-95号(原仪表厂)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XDG-2009-95号(原仪表厂)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锡滨行审投备[2021]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滨湖区河埒广场北侧,青祁路以西、英郡路以南、展西一支路以东、展西路以北 |
|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8500平方米。地块内拟建5栋多层办公楼(4~9层),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9944平方米,地块内满铺地下一层地库,地库地板板面标高为?1.9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522平方米。 |
| 工期:270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130.0万元 |
| 招标范围:本工程轨道交通安全保护监测范围为外部作业沿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向两端各延长30米,具体包括所有监测点的埋设、对既有地铁结构的监测和日常监测的同时进行现场巡查等。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按国家、江苏省、无锡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相关行业的规定,做到及时、科学、公平、公正;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书面地铁保护监测服务成果;保证其服务的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如须办理批准手续的,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 |
其他:(1)证明资料要求:在有效期内
(2)原件核查要求: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诚信库内不支持入库的资料以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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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
| 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 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格式”中的附件4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2)(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2)提供投标人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8月~2021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2021年10月的缴费证明。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分计算。投标人企业信用考核分按现行《无锡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执行。
(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 不超过 2 家;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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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17:00时至2021年11月16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6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58.215.18.247:56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许工
| 联系人:
| 刘工、陆工
| 电话:
| 0510-85809967
| 电话:
| 0510-88220651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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