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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补植工程劳务合作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批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绿化补植工程劳务合作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批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3-10
详细内容: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补植工程劳务合作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批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日常养护清单内绿化补植工程提供劳务服务。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补植工程劳务合作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批次),由于绿化补植作业时间点较为集中,需要“短平快”施工,便于明确主要责任人,保障绿化补植作业能够按照施工计划如期开展,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

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项目部属地:

一标段:营口项目部属地(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标段:鞍山项目部属地(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标段:辽阳项目部属地(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标段:盘锦项目部属地(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供应商必须完成过“绿化栽植等绿化类相关劳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失信;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4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03月08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03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3月17日14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电    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    话:024-67856047

 

辽宁交投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    话:024-23415760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20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40538096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24-83737721、15242098332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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