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重整汽油二甲苯分离技术改造监理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重整汽油二甲苯分离技术改造
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编号:ZY25-SY261-FW006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背景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公司重整汽油二甲苯分离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该项目为实现哈尔滨石化公司“减油增化”、“减油增特”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降低汽油产品比例,拟实施重整汽油二甲苯分离技术改造项目,在重整油分馏塔后增设混合二甲苯工艺流程,以实现将混合二甲苯从汽油组分中分离出来,同时将剩余C7和C9+送至汽油池,用于全厂汽油调和。重整汽油二甲苯分离技术改造项目基础设计已批复,批复文件炼化新材料〔2025〕68号。
2.1 招标范围为:依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重整汽油二甲苯分离技术改造批复的相关文件,确定本项目实施的全部工程监理工作。
2.2 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哈尔滨石化公司新建混合二甲苯装置,包括脱 C7 塔系和二甲苯塔系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包含罐组、装卸车设施改造等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与之配套的工艺、设备、配管、热工、总图、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电信、仪表等专业工程的监理服务。
2.4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2.5 服务周期及要求: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如重整汽油二甲苯分离技术改造项目各部分施工质量保修期延长,则监理期限相应延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石油炼化装置或同类项目装置完成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6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上三项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任本次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化工石油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监理工作8年及以上,在同等规模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总监职务(至少提供1份相应监理服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监理项目的总监职务;
3.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次投标的总监代表,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且从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组建包括但不限于总监、安全、土建、动/静设备、管道、电气、仪表、信息等专业不低于9人的管理团队。(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9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10有投标工作要求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4日11时至2025年3月20日24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按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2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分标段自助递交(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4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50000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陈龙 | 联 系 人:季青山 |
电 话:0451-55606049 | 电 话:024-82656613 |
电子邮件:chenlonghpc@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syjqs@cnpc.com.cn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问题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监督电话:024-8691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