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日期:
2025年3月7日
2、原公告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投资概算:2300.36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11.157937万元
。
更正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投资概算:
2300.36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11.098215万元。
3、
原内容
: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
18111579.37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合计金: 1761440 元
暂列金额(含税)合计金额:1366315元
。
更正为:
有,最高投标限价:
18110982.15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合计金: 218000 元 暂列金额(含税)合计金额:1451335 元 。
4
、原
内容
: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1分包 不允许。
更正为:
允许,分包要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允许将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依法分包。
5
、原内容
: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1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更正为:
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答疑文件(第
1次)。
6
、原内容
: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
更正为:
格式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答疑文件(第
1次)为准。
7
、原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一节
招标工程量清单。
更正为:
招标工程量清单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答疑文件(第
1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