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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工务段氧气、乙炔气、丙烷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dgwd20250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工务段氧气、乙炔气、丙烷项目(四次)采购人为成都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经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工务段批准,对氧气、乙炔、丙烷进行公开询价采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成昆线成都南至峨眉、成灌线犀浦至青城山、成雅线成都西至雅安、宝成线成都至青白江、川青线青白江至黄胜关、成都枢纽地区。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填写《供应商报名表》(附件4),通过邮寄或传真给物资部门采购人,报名表应有供应商签字盖章。未按规定方式填报及未在截止时间前报名的,视为无效。2.交货地点:成昆线成都南至峨眉、成灌线犀浦至青城山、成雅线成都西至雅安、宝成线成都至青白江、川青线青白江至黄胜关、成都枢纽地区。3.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及时送货到指定地点。4.交货方式:分批次,根据生产任务需要按合同内容和采购人要求供货。安排生产、送货前与使用单位再次确认所需数量、规格型号和到货地点。5.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需产品品牌或生产厂家、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使用人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内容进行付款。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未被列入失信企业目录(如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不在国铁集团通报的限制期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能够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如危险化学品运输外包须提供外包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及外包协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 12:00至2025年3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 17:00,地点为成都工务段419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成都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028-864536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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