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2025年C类局站自动灭火系统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陕西省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2025年C类局站自动灭火系统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5-06-1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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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2025年C类局站自动灭火系统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06-16
正文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2025年C类局站自动灭火系统项目
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2025年C类局站自动灭火系统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2025年C类局站自动灭火系统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5-1189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安康电信平利县局三楼综合机房、三楼IDC机房、三楼5G机房、一楼电力室、一楼电池室;白河县局二楼5G机房、二楼传输机房、三楼电力室、油机房共9个防护区火探灭火系统。含税预算金额73.45万元。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的火探灭火系统是由气体储瓶、火探管、火探管三通、瓶头阀、终端压力表、低压报警器、监视模块等部件组成,能自动探测并对保护部位实施有效直接灭火的系统。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1名。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6500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有变更时,资质审查要求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执行。
2.1.4 供应商具备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前的自动灭火系统新建安装的类似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发票复印件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以订单或结算单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5 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2人,其中1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若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仅按一个证书计算。
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至少提供养老保险)复印件及对应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2.1.7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否则将导致被否决。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55号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吕军
电 话:153326695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430010
联 系 人:李于/惠文梦/夏宇/陈凌花/孙磊
电 话:13088988286
电子邮件:liyu2.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11530018410017763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6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06-16 10: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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