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邱隘立交段)等项目CCTV检测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以前所作任何表述与本补充文件不同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2.2招标控制价:Ⅰ标段510530元,Ⅱ标段228752元,Ⅲ标段200532元。”修改为:“2.2招标控制价:Ⅰ标段470668元,Ⅱ标段239336元,Ⅲ标段258502元。”。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3交纳要求:”中的“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23 日15时整。”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2 日15时整。”。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中的“?最高投标限价Ⅰ标段510530元,Ⅱ标段228752元,Ⅲ标段200532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Ⅰ标段470668元,Ⅱ标段239336元,Ⅲ标段258502元。”。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 投标报价区间”中的“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投标报价合理范围浮动率为-5%~-10%,即Ⅰ标段投标报价区间为485003元至459477元,Ⅱ标段投标报价区间为217314元至205877元,Ⅲ标段投标报价区间为190505元至180479元(含上下限范围本数,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投标报价合理范围浮动率为-5%~-10%,即Ⅰ标段投标报价区间为447134元至423602元,Ⅱ标段投标报价区间为227369元至215403元,Ⅲ标段投标报价区间为245576元至232652元(含上下限范围本数,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表.资信标评审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中的“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达到最小标段检测服务费控制价(即200532元)的60%及以上类似管道检测任务的(利用声纳、超声波、CCTV等设备进行管道内窥检测)。根据检测合同确认,未提供合同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修改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达到最小标段检测服务费控制价(即239336元)的60%及以上类似管道检测任务的(利用声纳、超声波、CCTV等设备进行管道内窥检测)。根据检测合同确认,未提供合同的,该业绩不予认可。”。6、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Ⅰ标段分项报价表”、“Ⅱ标段分项报价表”、“Ⅲ标段分项报价表”原格式作废,现重新提供,详见补充文件附件。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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