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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5-015633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太河北路69号土地房屋资产评估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10-30 16:00
四、报价有效期:2026-01-28
五、最高限价:3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郑雄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4-27696290(金先生)
十、询价类型:公开
十一、评标地址: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16号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太河北路69号土地房屋资产评估项目
1
项
详见询价文件
详见询价文件
详见询价文件
详见询价文件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
十二、其他内容:一、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报价人必须是宁波舟山港集团评估机构库入选机构(具体详见附件1);3、报价人不得有失信惩戒纪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有失信惩戒纪录的,则否决其报价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评比原则: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按不含税总价最低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果最低总价相同的报价人不止一家,则由报价人代表抽签决定,先抽中者排名在前。三、其它要求:1.详细需求请见询价文件;★★★2. 报价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项目产品及服务;报价人在得到询价文件后可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不集中看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所需的各种资料,如现有设备情况、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设备、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高合同价、维修时长等要求。报价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要求往来费用结算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太河北路69号土地房屋资产评估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行费、住宿费、餐饮费等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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