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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甲醛在线分析仪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甲醛在线分析仪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5-10-28
详细内容:


惠州市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甲醛在线分析仪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金山湖姚屋云一巷2号第三层厂房3楼302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甲醛在线分析仪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ZSF-2025-0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甲醛在线分析仪购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惠州市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甲醛在线分析仪购置项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600,000.00 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60个日历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金山湖姚屋云一巷2号第三层厂房3楼302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金山湖姚屋云一巷2号第三层厂房3楼302办公室(惠州市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4.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金山湖姚屋云一巷2号第三层厂房3楼302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东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uangdong.easy-prt.com),{本网站(https://www.chinabidding.cn),本网站(https://www.cfen.com.cn)。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均需盖有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

联系方式:0752-6283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惠州市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金山湖姚屋云一巷2号第三层厂房3楼302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2-2800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成杏

电话:0752-2800960

惠州市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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