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至 2025 年 11 月 03
日 17 时(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
/ggzy.yq.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
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下
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9时30分,
zy.yq.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提供的
投标文件编制客户 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
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注: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技术问题可与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353-3333133。
7.开标时间及方式
7.1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9时30分
7.2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
(http://ggzy.yq.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上开标。
8.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8.1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汇款或支票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
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