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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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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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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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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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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标题: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公告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设备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西部民安街道办范围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对经开区片区红树林湿地进行生态修复和治理,包括地形改造、苗木种植、管护等,具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
(2)招标内容:
配备充足的操作人员,并包含租赁过程中的油料费用。
设备到货地点: 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项目部。
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系统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设备证件要求:应提供所出租设备相关证件资料。
(4)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10)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4日自行在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9日;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
(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上发布。
联系信息: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批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西部民安街道办范围内
邮 编:524000
商务联系人:余果 电话:15110113298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税率单位 1 振动式打桩机 300-400kN 液压 12 9% 月·台 2 自卸汽车 >20t 6 9% 月·台 3 方驳 ≤1000t 6-10t/m2 自航 6 9% 月·台 4 汽车起重机 30-40t 6 9% 月·台 5 平板拖车 6 9% 月·台 6 履带挖掘机 1.25-1.6m3 20000-25000kg 反铲 12 9% 月·台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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