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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批次(生产日常维护)框架外材料(预审)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批次(生产日常维护)框架外材料(预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25-10-30
详细内容:

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批次(生产日常维护)框架外材料(预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ALSDL-CT-2025-060

一、招标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批次(生产日常维护)框架外材料(预审)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批次(生产日常维护)框架外材料(预审)

2.项目建设地点:详见公告附表

3.本次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到货时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审小组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响应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响应供应商名称或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 响应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内蒙古电力集团 2023 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20标段【10KV及以下隔离开关】合格通知书。

2、供应商须承诺,除20标段相应设备材料外,其他产品中标后均提供对应标段资格预审合格厂家所生产的产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所有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的,均以2024年年1月5日新启用的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名单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招标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4.5 绑定 CA 证书: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 ,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 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1、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4.6、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说明:供应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7.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8.代理公司详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 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 A 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 A 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 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 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 系统运维联系方式请进入以下网址: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 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 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2日上午 9: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 年 11月12日上午 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签到、解密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 9:00~10:00

(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系统商务、技术、经济标为一次性解密,投标人无需进行二次操作。)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

6.3 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 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

#/list/list-only/2018032600000013_3_2018072800069691 下方【下载专区】,点击【参与投标】,下载手册。

6.4 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 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经济标解密: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价格文件解密 (可查看经济标截标时间)。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系统运维联系方式:-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至周五 8:30-18: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

七、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 APP 扫码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如果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对于一步开标项目,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对于两步开标项目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采购费用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若本项目成交金额大于30万元的,则项目收取办法为成交金额乘以0.015再下浮8%执行。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下则代理服务费为成交金额乘以0.015不进行下浮。

3.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十、异议受理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采购过程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异议和投诉联系电话:0483-3982105

监督电话:0483-3982272

监督邮箱:adcgjd@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83-3982882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刘岩、周璇

联系电话:0471-5223675、17693646881

电子邮箱:alsgdxm@163.com

采购代理服务费电汇至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371 2010 2004 79

开户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行号:313121006378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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