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的新建射阳县新城初级中学项目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0]340号文件《关于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射阳县新城初级中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中的射阳县新城初级中学房建及附属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人。
1、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射阳县新城初级中学项目。
1.3标段名称:射阳县新城初级中学房建及附属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1.4建设地点:射阳县新城幼儿园南侧、海都路南延东侧、新城小学西侧。
1.5工程内容、建筑面积:
(1)房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实验楼、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教工公寓、食堂、综合楼、连廊、看台、门卫、变电所等)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其中最大单跨21.8米、高支模:约8.7米。
(2)相关附属(包括但不限于土方、道路、场地、景观、围墙、传达室、配电房、给排水、供配电、综合管网等)。
1.6施工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8704.89万元。
1.7监理工程内容:上述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及一般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电梯、暖通工程、钢结构工程等)、附属工程(不含绿化)、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
1.8监理服务内容:三控、两管、一协调、安全监督、扬尘管控。
1.9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32.64万元。
1.10资金多渠道筹集。
1.11计划施工开工时间:2021年6月。若实际开工时间推迟,不增加监理费用。
1.12计划施工工期:335日历天。若实际施工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费用。
1.13监理标段划分:上述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
1.14监理期限:与实际施工及保修期同步。
1.15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2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2.3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3)省内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盐城大市区范围(包括亭湖、盐都、开发区、城南新区,下同)外无在监工程。
(4)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可在盐城大市区范围内有2个在监工程,但投标时必须提供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如在主管部门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2.4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监理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具有单项监理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6万平方米,并包含有单跨不小于21米的房屋建筑(不含农业大棚、钢结构建筑等)工程监理业绩。
说明: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监理合同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如:竣工验收时间、建筑面积、最大单跨等),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单跨指标可提供不少于两张能够反映建筑单跨的施工图纸,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2.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8)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10)投标人已出具本项目(监理类)的诚信履约承诺书。
2.8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中标人配置监理项目组成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和招标文件约定。
★招标人将在施工期间对监理项目组成员实行考勤,按出勤率考核监理费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处罚。
★若发现借资投标、挂靠监理和挂证人员,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监理资格。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4.6万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付款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条件。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6.1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
6.2投标报价 (100分)
(1)有效投标报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2)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电子评标系统中的“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99%、100%。
计算算术平均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不参加平均值计算;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不参加平均值计算。
电子评标系统中的“方法四”:评标基准价 =A×Q1+B×Q2。
上式中: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值计算方法同上述方法三);
B为招标控制价;
式中 Q2=1-Q1;
Q1 的取值为10%、15%、20%、25%、30%,并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和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50%的,不参与A值计算。如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招标控制价的50%或去掉最高最低后剩余投标报价均在50%以下,导致评标基准值无法计算,原则上按流标处理,如因工期紧等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提出并报监管部门同意,可以以招标控制价的50%作为基准值,参与评标。
(3)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3确定中标候选人
(1)按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 招标: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3日。
7.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21年5月28日8:00时—2021年6月3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其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 系 人:马旭东
联系电话:191 0618 803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